从全球范围来看,各国对比特币挖矿用电的态度因国情和政策导向而异。美国部分地区对比特币挖矿用电的监管较为复杂。一方面,拜登政府提出的 2025 财年预算案,提议对加密货币挖矿者的总能源成本征税 30%,以此来减少该行业对环境的巨大影响。据估算,2023 年美国全国高达 2.3% 的电力被 137 家加密货币矿场消耗,这不仅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,还抬高了居民的用电成本。例如得克萨斯州居民的电费增加 5%,就被认为与加密货币挖矿者导致电力需求增长直接相关。但另一方面,美国中本聪行动基金的丹尼斯・波特认为这是针对加密货币挖矿活动的 “不正当禁令”,因为加密货币挖矿活动流动性强,可转移到监管环境更适宜或电力更便宜的地区,所以单纯征税不一定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
在中国,比特币挖矿用电已明确被判定为不合法。2021 年 9 月,国家发改委等 11 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将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。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的典型代表,其挖矿活动自然也被涵盖其中。从能耗角度看,比特币挖矿每年消耗大量电能,剑桥大学比特币耗电量指数显示,其每年消耗约 133.68 太瓦时用电量,这一数值超过 2020 年瑞典全国用电量,与我国力争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。从金融风险层面而言,比特币挖矿生产交易环节易威胁金融安全,投机风险突出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曾对首例比特币 “挖矿”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宣判,认定比特币 “挖矿” 系资源消耗巨大、不利于 “双碳” 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,违背公序良俗,合同无效。此后,四川、山东、浙江、内蒙古、海南等多个地区纷纷出台政策,对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用电实行差别电价,大幅提高其用电成本,以此来限制比特币挖矿活动。如四川省对虚拟货币 “挖矿” 用电每千瓦时加 2 元,内蒙古执行 “淘汰类” 企业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1 元。